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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298

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我们坚持用国际化视野、站在国家平台谋划和推动工作,全力推进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下面,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重点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示范区的创建标准,要完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以及其它方面共7项基本任务,具体共32项指标,94条验收标准。根据检查验收工作要求,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90条)。截至目前,已有28条达到验收标准,有32条随工作正常推进可以达标,有34条需加大投入、深化改革、通过努力达标。

一年多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5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全市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明确了各级部门责任;召开了全市创建动员大会,时任市长高科同志作动员讲话、部署工作。市、县区、乡镇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制定出台文件政策。制定出台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强化了问题排查机制,通过开展全市公共文化建设大调研,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了培训制度,目前全市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累计40余次。

三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了市级文化场馆建设,新建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大剧院、科技馆、青少年宫以及辽河美术馆、辽河碑林、广厦艺术街等9大场馆,力求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国内一流;推进了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双台子区两馆已建设完成,其他县区两馆建设正在推进;推进了乡镇文化站建设,进一步完善达标;推进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建成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73个,普及了村屯文化广场、文化墙建设。

四是推动文化品牌发展。打造文化园区品牌,策划推动辽河国际艺术区先后入选中国文化产业园区100强和中国文化创意产业10大新锐园区;打造文化节庆活动品牌,举办了开海节、插秧节、稻草艺术节、“红马赛”等大型文艺展演活动,“太平新村过大年”活动通过文化部网络直播,有效宣传了盘锦;打造地域文化品牌,依托“辽河口文化”推出特色鲜明的“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项目;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油城春潮”“鹤乡之夏”“辽河金秋”“盘锦冬韵”四季活动不断更新提升、丰富完善。

  五是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免费开放全市各级文化场馆,同时举办了“公众审美教育系列展览、艺术大讲堂”等文化服务活动;每年开展送文化下乡300场以上,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550场以上;开展“文化志愿手牵手”活动,举办了“情系农民工”等活动

二、存在问题

6月份国家要对我市进行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期验收,年底要进行最终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问题。市级层面,辽东湾新建的图书馆、博物馆、创意馆、大剧院4个场馆尚未进行内部装修;县区层面,双台子区图书馆、文化馆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盘山县、大洼区两馆还在建设之中,兴隆台区两馆还没有确定建设方式;乡镇(街道)层面,全市24个乡镇文化站中,有个别文化站由于年久失修、功能缺失等原因未完全达标。街道均未设立文化站,普遍与社区文化中心共建共享;村(社区)层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差距较大,全市应建200平方米以上标准的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02家,截至目前,达标173家。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问题。软件建设方面,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需建设数字文化平台,实现总分馆制、“一卡通”服务、图书通借通还、“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等功能。经我们测算,数字文化平台可根据资金情况分三个层面建设:第一,能够达到示范区验收基本要求,即实现市县区总分馆制、互联互通的“一卡通”“菜单式”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等,需经费132.6万元,其中市财政需投入70.2万元,一县三区各需投入15.6万元;第二,实现主要拓展功能,即用户可在线查询和为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旅游项目等提供展示平台,需经费167.4万元,其中市财政需累计投入105万元,县区投入不变;第三,建设国内先进水平的数字文化平台,即在学校、商场等场所设立更多的图书自助借还站,各类公益培训、辅导活动的信息更加详细更加个性化,对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进行三维建模实现在线游览等,需经费927.4万元,其中市财政需累计投入865万元,县区投入不变。数字资源库方面,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要具备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目前市图书馆已建成6个地方特色数据库,但资源量不足,需要进一步投入存储经费。市艺术馆没有经费未建立数字库。县区两馆未建立相应的特色数据库。

三是公共图书馆藏书使用问题。示范区创建标准规定城市藏书标准达到人均1册以上,我市按照144万常住人口测算,需达到144万册以上。目前全市总计藏书146.5万册,其中市、县区图书馆藏书共计50.6万册,社区书屋、农家书屋藏书共计95.9万册,虽然已达到人均藏书1册以上,但所藏图书陈旧、老化现象严重,可达到国家检索标准的约为39.6万册。

四是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问题。已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但未能以政府名义出台。同时,还需政府出台增长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

三、下步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验收的时间节点,全力抓好以下10项重点工作,确保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一是全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保障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的基本运行机制,建议市、县区政府组织开展《保障法》的学习培训,以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保障法》的实施办法,并把公共文化服务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以此更加有力地推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二是全力抓好制度设计研究。根据示范区创建方案内容、工作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为课题,组织人员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出台强化标准化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形成盘锦特色制度研究成果,力争全国领先,可示范推广。依靠制度保障公共文化工作,长期常态长效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全力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市级文化场馆建设,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辽东湾4个文化场馆内部装修、设施配备等工程;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双台子区要进一步完善“两馆”使用功能,盘山县、大洼区、推进“两馆”建设,兴隆台区要做好选址工作。确保县区层面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同时按创建标准完成数字化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目前老化破旧不能使用的要尽快修缮或另选新址,其他要进一步完善活动功能、抓紧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办法,加强整合,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实现全市全覆盖。

四是全力抓好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全市智慧化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数字化文化平台。首先,依托智慧化平台,实现市与县区文化市场监管的互通互联、工作互动。其次,要加大投入建设“文化盘锦”云平台,包括图书类、群众文化类、文物博物类、文化市场类和文化地图类五个部分,实现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互联互通的“一卡通”“菜单式”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等,

确保达到示范区验收基本要求。最后,要逐步拓展云平台主要功能,建设国内先进水平的数字文化平台。

五是全力抓好图书馆、文化馆联盟。以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为主,成立“盘锦市图书馆联盟”“盘锦市文化馆联盟”,纳入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农家、社区书屋,以及民间藏书人、民间艺人、文艺骨干,实现市、县区、乡镇、村和社区文化资源共享共用。

六是全力抓好总分馆制改革以市图书馆为总馆,以市少儿图书馆、一县三区图书馆以及高校图书馆(待定)为分馆,建立图书馆总分馆制平台。用户可远程查阅图书信息,实现图书跨馆通借通还;以市艺术馆为总馆,以市民族馆、一县三区文化馆为分馆,以部分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为基层服务点,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制平台。用户可远程查阅各场馆教室、培训班次和展览活动相关信息,并在线预约场馆和活动,实现“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七是全力抓好图书馆藏书使用。市、县区各自按照国家标准对现有图书进行整理分类,完善本级图书的检索设备,保证现有图书尽可能多的进入国家检索体系;拟采取个人捐赠、社会捐助和各级财政每年递增购书经费三种方式,提高图书藏量和质量,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八是全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工作。建议尽快以政府名义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出台增长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文化工作,制作公共文化工作目录,对目录进行固化,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目录任务开展工作、举办活动。

九是全力抓好创建活动开展。依据示范区创建标准和要求,设计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服务和群众文化活动,活动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方法要创新。市直和各县区、经济区同频共振,形成全市上下蓬勃开展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十是全力抓好创建工作软件建设。市、县区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同步做好创建示范区软件工作,收全并细化会议、培训、活动、领导调研、数字化建设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宣传资料等创建工作材料,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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